交警叔叔一敬礼,腿就哆嗦 交警叔叔一微笑,分就没了 我太难了T_T
交别慌!好消息来了! 交通违法记分 拟可通过接受教育减免啦!
近日,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公安部起草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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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方式
《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两种:
1.参加学习考试 学习考试的方式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
考试内容包含: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 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辩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2.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工作规范》规定,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宣讲等。 同时,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平台,准确记录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 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公示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有关工作人员、机动车驾驶人弄虚作假。
具体减免积分条件
1.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累计满30分钟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2.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3小时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3分。
3.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里,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超出的分值不会记入下一记分周期。
另外在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等八种情形,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受理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申请。
这八种情形无法申请
1. 包括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6.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7.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目前这项新规刚刚结束意见征集,让我们一起期待它能早日落地实施吧!